通榆县文物管理所是隶属于通榆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下属单位,执行国家关于文物方面的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规范性文件,在通榆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:
1、负责文物法执行及宣传活动;
2、负责组织田野调查、历史文物研究、考古研究,展示收藏文物;
3、负责保护国家文物、古遗址;
4、负责组织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,提高文物保护的科技水平;
5、征集文物,管理收藏文物,建立馆藏档案;
6、举办展览、科学研究活动,加强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教育,爱国主义教育;
7、负责传播古遗存、民俗文化、考古调查和勘探及动植物标本制作;
8、对本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。